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
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
广大市民朋友们:
您们好!
罗田岩古寺坐落在风景秀丽、林木葱郁的森林公园内,罗田岩摩崖石刻是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。长期以来,许多佛教信众,不明所以,盲目从众,流行着到寺院一定要燃放烟花爆竹、燃烧黄纸冥币的陋习。这些陋习,一是燃放爆竹硝烟弥漫,污染空气,给罗田岩珍贵的摩崖石刻造成侵蚀损坏;二是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大量纸屑垃圾,污染地下水源,破坏生态环境;三是给寺院古建筑及其周边的山林留有严重的火灾隐患。
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,但是存在很大的危害,为建设生态文明寺院和景区,为了你们自己,为了家人,请不要再燃放烟花爆竹,提倡文明敬香,禁放烟花爆竹、禁烧黄纸冥币。
为此倡议:从6月19日起,罗田岩古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,请广大佛教信众、香客一律不得自带烟花爆竹进寺院燃放,不得自带黄纸冥币进寺院燃烧。罗田岩景区不准销售香烛及爆竹,寺庙免费提供三支线香礼佛,倡导文明旅游,文明礼佛。
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
全县广大工商界的朋友们:
新春元宵佳节即将来临,人们习惯于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,营造喜庆气氛。然而,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,加剧雾霾程度,破坏空气质量,损害人体健康,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,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县城大相径庭。
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、安全的环境,大力倡导文明 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方式,县工商联(总商会)倡议广大工商界人士: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,认真遵守《光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》,从现在开始,从我做起,带头不经营烟花爆竹,不燃放烟花爆竹,约束好家人和员工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,大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益处,安全、合法经营,少卖或不卖烟花爆竹,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,让光山的天更蓝、地更洁、城更静、人民更文明!
呵护碧水蓝天,建设美丽生态光山,从我做起!
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三
市民朋友们:
“花果飘香美乐土,猴年增色换人间。”新春佳节即将来临,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,营造喜庆气氛。然而,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,加剧雾霾程度,损害空气质量,影响人体健康,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,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。
“最美xx,仁爱之城”,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、安全的空气环境,大力倡导文明 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方式,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: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,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,让xx的天更蓝、地更净、城更幽。倡议具体内容如下:
1.除大年二十九(除夕)至正月初六、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,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。
2.不运输、储存、销售、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,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。
3.不向行人、易燃物、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,不在小区楼道、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。
4.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,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,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,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。
5.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,一律不放“开门炮”,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。
6.历史文化街区、文物保护单位、文物保护点、历史建筑保护范围,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、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,不燃放烟花爆竹。
7.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、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;军事设施所在地;公园、山林、草坪等重点防火区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养老机构(敬老院)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民航、车站、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商品交易市场、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;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。